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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对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0-09 】

根据《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二条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经教务处审核,我院孙亚珍一名同学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一名同学退学处理。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学院院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394-8306656。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9日